松原市关于解除严格静态管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热点资讯2022-04-11 11:35:35佚名

松原市关于解除严格静态管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松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解除严格静态管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2年第16号)

  广大居民:

  自3月28日以来,我市已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按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综合分析研判当前疫情形势变化,本着规范有序、逐步放开的原则,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4月11日零时起,解除当前严格静态管控措施,转为静态管理,并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有序解除居民小区(村屯)静态管控措施。解除当前小区(村屯)封闭管理状态,在落实进出人员扫码、测温、登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有序恢复小区(村屯)人员流动。

  2.有序恢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经营活动。各营业场所要严格实行“限流、错峰”管理,进店人数不得超过正常容量的50%,避免出现短时间人员拥挤。

  3.有序恢复餐饮、药店、诊所(除眼科、牙科外)、理发店等居民生活必需行业经营活动。餐饮门店禁止堂食,只提供外卖服务;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销售(含网上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类药品;诊所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遇有发热病人,务必引导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理发店等要合理控制进店人数,防止发生人员聚集。

  4.有序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和工地在保持人员合理间距、满足封闭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可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5.有序恢复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营运。城市公交、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可安全有序恢复营运。同时,要严格督促乘车人员佩戴口罩、出示吉祥码和行程码。

  6.精准实施监督管理。拟恢复生产经营的商户和企业,要提前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在行业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的共同指导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后方可恢复经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恢复经营的商户和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对违反行业规定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7.精准做好社会面管控。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督促出入公共场所的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扫码、测温;对拒不配合的,可拒绝入内。

  8.精准做好外防输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措施,所有外来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到社区(村屯)、企事业单位报备,实行闭环管理,并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域外来松车辆做好登记、消杀等工作,坚决守住“外防输入”关口。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9.精准开展备春耕保障服务。全面落实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备春耕生产工作有关通知要求,在农用物资运输、农民返乡春耕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服务,确保春耕不误农时。

  10.精准提升防护意识。广大居民要继续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规定,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做到少出门、不扎堆、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持续增强风险意识,共同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打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松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村屯  指挥部  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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