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无锡市以外地区来(返)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路疫情查验效率,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物流保畅工作,切实做到“非必要不来澄,非必要不离澄”,确保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现就进一步做好无锡市以外地区来(返)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4月11日起,有来(返)澄货运需求的企业,必须通过“灵锡”APP中“货运申报”系统线上入锡申报、申领《无锡市往来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上海方向申领《上海往来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并通过“最江阴”APP提前填报入澄《电子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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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来(返)澄货运车辆凭电子通行证和电子承诺书,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配合完成交通卡口防控查验后进入江阴。
三、来(返)澄货运车辆不得搭乘与本次运输任务无关人员。
四、司乘人员进入江阴后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五、企业及来(返)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未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及瞒报、谎报的,取消申领通行证资格并根据承诺内容进行惩戒,如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江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