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云阳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指南(2022年第一版)》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新增辖区高风险区和调整部分高风险区管控时间。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具体点位及管控时间
(一)云阳县青龙街道:柏杨湾社区云江大道575号9—12单元,自2022年11月22日12时起算;
(二)云阳县双江街道:沙滨路233号,自2022年11月23日12时起算;
(三)云阳县青龙街道:建民村5组黄岭沟,自2022年11月23日12时起算;
(四)云阳县江口镇:滨河社区,和平社区,胜元社区,东方村盛堡大桥东至龙洞子公路沿线、陈家坝及新田湾区域,自2022年11月23日12时起算。
二、调整部分高风险区管控时间
云阳县双江街道:大雁社区桂花路44号3号楼,管控时间调整为2022年11月22日12时起算。
三、防控措施
(一)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二)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三)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保供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无接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四)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
(五)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如果封控期间发现新增感染者,则须自发现新增感染者之日起重新计算连续5天的时间。未尽事宜,以云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