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职工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方式及金额
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人范围、方式、提取限额:
购房形式 | 提取人范围 | 提取方式 | 提取限额 |
一次性付清 | 购房人及配偶 | 一次性提取 | 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
职工父母 | 一次性提取 | ||
配偶父母 | 一次性提取 | ||
按揭贷款购房 | 借款人及配偶 | 一次性提取 | 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
职工父母 | 一次性提取 | ||
配偶父母 | 一次性提取 | ||
借款人及配偶 | 还贷提取 | 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 |
公积金贷款购房 | 借款人父母 | 一次性提取 | 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
配偶父母 | 一次性提取 | ||
借款人及配偶 | 还贷提取 | 可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
》》关键词
购买首套住房:本通知规定的购买首套住房,是指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购买的商品住房或私产住房(即再交易住房、二手住房)的。
购买保障性住房:本通知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包括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
》》需注意的事项
1.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可按本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其他住房的,不能按照本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申请提取人及配偶如果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按照本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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