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广西东兴市东兴镇解除部分封控管控区管理

热点资讯2022-04-13 00:01:08佚名

4月11日广西东兴市东兴镇解除部分封控管控区管理

关于解除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区、

管控区管理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处置情况,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4月11日18时起,解除东兴镇农商街59号-67号(单号)、贵州路四巷13号-19号(单号),北仑大道76-2号至76-5号,嘉和苑5栋二单元,冲卜三路58号-62号(双号),金丰家园1栋、3栋、4栋2单元,解放东路96号-100号(双号),民族路111-1号、111-2号、113号等7个封控区管理;解除东兴镇农商街49号-57号(单号)、69号-75号(单号)和贵州路四巷1号-11号(单号)、21号-45号(单号),北仑大道76-11号至76-13号、78-1号、78-2号、78-5号、78-7号至78-9号,嘉和苑5栋(除封控区外),解放东路88号-94号(双号)、102号-112号(双号),民族路105号-111号(单号)、民族路一巷1号-15号(单号)、民族路二巷9号-35号(单号),金丰家园(除封控区外)等6个管控区管理。

  鉴于当前东兴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以上封控区、管控区按照规定标准解除管控后,相应区域内的所有居民仍继续执行居家健康监测,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特此通告

  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本文标签: 单号  东兴  东兴市  疫情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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