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32号)
近期,全国疫情呈多点散发,多链传播态势,本土聚集性疫情频繁发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坚决守住中心城区疫情防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1.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旗、市、区)、直辖市所属街道(镇)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旗、市、区)、直辖市所属街道(镇)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14天内从吉林省、山东省、广东省、上海市出现阳性病例地区所在地级市(州、区)抵返海拉尔区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上述人员隔离期,自离开涉疫地区之日起计算。
2.从呼伦贝尔市域外其它低风险地区抵返海拉尔区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须第一时间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以上低风险地区抵返人员,建议在抵返海拉尔区后第三天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从严登记报备管理
各镇、街道要对14天内从吉林省、山东省、广东省、上海市出现阳性病例所在地级市(州、区)抵返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人。有上述地区、国内其它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有时空轨迹重叠的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入住酒店如实报告,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流调排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如有瞒报、缓报、漏报、谎报的行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因此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控人员聚集活动
各类大型会议、活动、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如规模在50人(含)以上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海拉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并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议、活动、培训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四、严防物流疫情输入
海拉尔区各快递物流公司、企业、网点等单位,要严格实行“先消毒、后派送”制度。在快递物品到达后要逐件进行消杀,在消杀完毕后方可进行配送。因履行消杀职责不到位,造成疫情输入传播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加快新冠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预防感染、阻断疫情传播上有良好的效果,可有效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经完成全程接种且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要及时接种加强针,加快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
六、压实个人防控责任
广大市民在查收快递物品时应戴好口罩、手套,尽量在室外拆卸外包装,并对包装和货物进行整体消毒。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部清洁。广大市民要坚持做好日常的卫生防护,常通风、戴口罩、勤洗手、少流动、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区级咨询电话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8116648(24小时接听)
0470—8116790(工作日接听)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0—8353117(24小时接听)
2.快递、物流报备咨询电话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470—8116855,15947761292
(2)区工信局:0470—8117437,18018967047
(3)区交通局:0470—8116618,13947069890
3.各镇、街道咨询电话
(1)哈克镇人民政府:0470—8288205,13694703030
(2)奋斗镇人民政府:0470—3566632,13847076969
(3)建设街道办事处:0470—8281301,15149293449
(4)呼伦街道办事处:0470—8288226,18610775651
(5)胜利街道办事处:0470—8221104,15847009963
(6)正阳街道办事处:0470—8329210,15661697707
(7)健康街道办事处:0470—8305182,15949462392
(8)靠山街道办事处:0470—2200036,15104708442
(9)东山街道办事处:0470—8115790,15049070020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