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公告

热点资讯2022-03-22 00:55:07未知

2021江苏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公告

  一、招录计划、方式

  江苏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615名(均为男性),其中:社会青年205名、退役士兵205名、高校应届毕业生205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1、年龄: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21年7月31日23时后、8月31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招录对象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对应选择人员类型(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或者社会青年),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注册,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相应报名通道。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

  报名证件照片: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核验通过后方可上传。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也可到本人户籍地或常住地消防救援支队报名点(详见附件5)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参加报名。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前3次消防员招录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前,招录对象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注销注册信息。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

  招录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

  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

  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

  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录对象须于8月26日前申报,8月27日0时起不再受理。

  (三)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各市消防救援支队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报名点参加现场复核:

  1、必备材料: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个人情况需携带的材料:退役士兵携带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在校期间“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

  招录对象通过复核的,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2021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1)和《江苏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承诺书》(附件2)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历次消防员招录公示录用未报到的,入职培训中非正当原因退出、身体条件不适合消防救援工作以及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现场考核当天,参考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做好防疫措施。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二)面试。

  (三)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

  体格检查、心理测试过程中,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或消防部门如实说明个人有无手术史、疾病史,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五、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省招录办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25-86335218(省消防救援总队)

  025-83332372(省应急管理厅)

  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至11:30、14:30至17:30。

  附件:

  1.2021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2.江苏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承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目录

  5.江苏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点、咨询点信息表

  具体公告点此进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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