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11月28日消息,2018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人民政府食堂工作人员许云烽,利用具体负责食堂三餐食品清单开具和食品接收的工作便利,每天扣留一部分早餐点心。2021年9月,许云烽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并被解除劳动关系。
许云烽是一个在益农镇人民政府食堂工作20余年的厨师,同时也是一名老党员,工作上深得领导同事的信任。一直以来,除面包、牛奶由食堂当日值班人员自行采购外,油条、包子等其他早餐均由配送公司配送,并由许云烽一人负责清点收货,凭每月的送货结算单向党政办报账结算。
2018年5月,食堂实行打卡制后,早餐的用餐人数出现了下滑,但早点的配送量并未减少,冰柜里剩余的早点越堆越高。然而,许云烽不想着向单位汇报调整配送数量,反倒动起了小心思,把早点往自己口袋里装。2018年10月起,他每周一至周五每天私扣20多件早点,双休日每天私扣10来件早点,直至2021年1月食堂停止早餐配送才收手。
而对于私扣的早点,许云烽自己吃掉了一部分,分给了亲戚朋友一部分,往家里冰柜存放了一部分,有次还因为冰柜坏掉没及时发现而扔掉了一部分,至案发累计共侵占公共财物价值达人民币20720元。
2021年6月,益农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堂早点支出与实际用餐人数存在较大出入,于是开展初步核实。2021年7月,益农镇纪委对许云烽立案审查,2021年9月,对许云烽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解除劳动关系。事后,益农镇政府出台了《益农镇机关食堂内部管理办法》,特别对食材验收、出库入库做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食堂的流程管理。
违纪党员反省
作为一名党员,我遵纪守法的意识不强,觉得拿几个包子油条不是什么大问题,真的太糊涂了,最终触碰到了纪律红线,也丢了工作,我非常后悔。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一定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决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树立一名党员的良好形象。
执纪者评论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看似只是每天从公家拿十余个早点,其背后根源就是作风不正、纪律不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经手公家财物的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洁身自好,时刻谨记不能取人民群众一粥一饭、不能取公共财产一分一毫,清清白白工作,堂堂正正做人,始终做到廉洁自律不逾矩、不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