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1例(广东32例、内蒙古16例、吉林4例、黑龙江4例、山东4例、四川3例、辽宁2例、广西2例、天津1例、山西1例、上海1例、云南1例;含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四川)、无症状感染者48例(广东13例、黑龙江12例、云南9例、广西8例、吉林4例、上海1例、四川1例),无新增本土疑似病例。
3月1日,上海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3月2日,山东青岛新增4例本土确诊病例。此外,吉林延边珲春、天津、海南三亚、四川眉山、黑龙江牡丹江等地也报告新增新冠病毒阳性检测者。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防控形势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原则和张家界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张家界市疾控中心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出行要求。
入境人员(含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须在第一入境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少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21天者,须在返张后集中隔离至满21天。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二、及时主动报备报告。
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应及时到当地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登记。特别是有以下时间段和地区旅行史的(见下表)、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返)张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的人员,高风险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三、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2022年3月15日前,所有入张返张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张。因紧急事项入张者,可在抵张后进行核酸检测,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可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张返张人员抵张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四、落实健康监测管理。
返程后持续关注个人既往14天内的旅居地的疫情状况,做好个人及家人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排查。
五、正确使用健康码。
健康码是实施防疫医学措施的有效依据,各地要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合理合规合法应用健康码,采取相应防疫服务措施。任何人不得借码、套码和使用假码。出行前要关注个人健康码情况,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接受专业机构调查,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工作。对瞒报、谎报红黄码、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现自己健康码有与风险程度不匹配的情况,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12320、所在社区或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申诉。
六、加强健康监测。
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前往附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同时还应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颜色,一旦发现健康码变成红码或者黄码,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七、减少聚集。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场所规模及人流量,防止人员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八、要尽量避免网购、代购境外及国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冷链食品。
如需购买,应到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市场或商超选购。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食物夹等工具以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表面。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注意清洁双手,避免用手触摸眼、口、鼻。
九、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合理社交距离,不聚集、少聚餐。凡符合条件的群众应主动到辖区接种单位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年满18周岁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应尽快接种加强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