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上海市、广东省中山市、四川省眉山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等多地新增新冠肺炎阳性检测者,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为持续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确保广大居民的安全和健康,长沙县疾控中心提醒您:所有外省来(返)长沙县人员以及湖南省内有疫情发生市州来(返)长沙县人员,请提前2天主动通过“我的长沙”APP或小程序报备。
一、主动了解疫情防控措施。有本土疫情发生市州旅居史的来(返)长人员,主动报备后还应及时关注“国务院客户端”或致电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防疫值班电话,及时了解咨询长沙市最新防疫政策,严格按政策规定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长沙市、县、街道三级新冠肺炎值班电话:
二、主动核酸检测。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长沙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长,抵长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2022年3月15日前,没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长沙县人员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长。
三、合理规划出行。近期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长沙县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出行尽量选择自驾或直达的火车、高铁、飞机等交通方式,减少中转,避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各交通站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查“行程卡”、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餐饮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密闭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控制瞬时流量。
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请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用公筷。婴幼儿、孕妇、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七、及时接种疫苗。尽快构筑群体免疫屏障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最有效的措施,请未完成全程接种以及加强针接种且符合条件的居民朋友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