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计划
本次活动消费券将于4月27日投放,合计投放金额2000万元。
使用时间
通用券5月31日前使用完毕,汽车券6月30日前使用完毕。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领券规则
消费券在投放日限时限额发放,消费者每人每轮可领取金额最高为60元的通用券(餐饮券、住宿券、景区娱乐等)、金额最高为2000元的汽车券。
使用规则
本次活动消费券采用满减规则,其中,通用券(含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场所)包含满50元减10元、满80元减20元、满150元减30元3类,汽车券包含购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汽车减1000元、购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汽车减2000元2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