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西安市统一部署,决定于4月19日在高新区(集贤镇、九峰镇除外)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样时间
4月19日0时至12时
二、采样对象
西安高新区所有居民,包括在高新辖区生活、工作、学习和旅游的人员,以及临时流动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请广大居民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本人携带手机、身份证或户口本,外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三)请广大居民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核酸采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四)48小时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不得采样。采样前若有发热、咳嗽等十大症状的,应及时前往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区域核酸检测期间,高新区将暂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六)采样统一使用采样贴纸,作为当日完成核酸检测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