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疫情严峻,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益阳疾控紧急提醒
湖北武汉、江苏苏州、江西南昌、山西太原等地疫情发展迅速,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益阳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对外省所有通过铁路、水路、公路等方式进入我市的旅客,严格落实100%测温、100%佩戴口罩、100%查验健康码,100%查验行程卡、100%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近14天有疫情发生省份来(回)益人员,要坚持落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对来自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地区的来(回)益旅客严格落实“入湘即查、入湘即检、入湘即交接”的相关规定。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核验健康码、查行程卡、督促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一、主动报备行程。近28天有境外旅居史的来(回)益人员,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区县(市)、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来(回)益人员,特别是近14天以来有湖北武汉市、江苏苏州市、江西南昌市、山西太原市、浙江金华市、安徽合肥市、六安市、滁州市旅居史的来(回)益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行程卡标有“*”号的人员,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来(回)益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外省来(回)益人员应提前2天向当地社区报备,请务必通过湖南健康码首页的“便民服务”中“返湘报备”进行信息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对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的人员,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要主动开展相关涉疫重点人员排查,履行本行业本单位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二、主动开展核酸检测。所有外省来(回)益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益,离沪来(回)益人员还应持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从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回)益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益后24小时之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在来(回)益后14天内请加强对自己及家人/同住人员等健康监测。
三、严格遵守出行要求。入境人员(含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须在第一入境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少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21天者,须在来(回)益后集中隔离至满21天。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四、正确使用健康码。健康码是实施防疫医学措施的有效依据,各地要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合理合规合法应用健康码,采取相应防疫服务措施。任何人不得借码、套码和使用假码。出行前要关注个人健康码情况,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接受专业机构调查,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工作。对瞒报、谎报红黄码、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现自己健康码有与风险程度不匹配的情况,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社区或区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申诉。
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文明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加强对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应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别提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暂时不要进行核酸检测,避免出现核酸假阳性的情况。
六、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早主动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如需咨询疫情防控有关专业问题,请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益阳高新区0737-6675589;赫山区0737-4118181;资阳区0737-3266122;桃江县0737-2659211;安化县0737-7221529;沅江市0737-2737836;南县0737-5217070;大通湖区0737-5662633。
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