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和四川省气象台联合会商结果,四川盆地近期将出现一次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文件要求,现启动内江市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橙色),自2021年11月24日0时起执行。内江市已第一时间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重点排污工业企业至少减排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已编制“一厂一策”应急预案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 应急预案执行);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余施工工程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城市主城区禁止(0点至3点除外)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上路行驶;在城市主城区禁止通行货车等大型汽车,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3次冲洗除尘。
▪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