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9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3-292779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王玉发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蕉城区金涵乡濂坑村镇冰南路8号
350902015004JC00012F00010001
238.67㎡
/339.34㎡
农村
住宅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1日
(来源:蕉城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