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公司追缴公积金有时效规定吗?

热点资讯2023-01-18 20:26:28智慧百科

网友咨询:公司追缴公积金有时效规定吗?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94188的网民留言咨询:在上一个公司辞职了,上一个公司未缴纳公积金,请问我在下一个公司缴纳社保后,要求上个公司追缴公积金,请问这个有时间规定吗?多久的时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现就您咨询(或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对于用工单位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请及时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身份证等材料向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举报投诉,管理机构受理后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目前,追缴住房公积金无时效限制。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监察科电话:6669260。

感谢您对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支持!

本文标签: 时效  社保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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