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返乡报备最新政策(持续更新):
一、返乡报备需提前几天?
市外来(返)余人员须提前1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
二、需要主动报备的情况?
若您或您的家人有以下情况,请及时、主动、如实地向所在单位、社区(村)上报个人轨迹及身体状况:
1、有涉疫地旅居史:近7天到过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或近期有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
2、存在轨迹交集风险:密切关注出发地、目的地等官方平台发布的疫情信息,发现与已公布的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或时空伴随;
3、健康码异常: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也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4、市外来(返)余人员:省外来(返)余人员、省内有疫情地区来(返)余人员需在抵达新余前主动报备,或在入城服务站点按照工作人员指引登记报备;
5、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人员。
三、应报备不报备的后果?
1、未主动报备或在排查、流调过程中不配合、不如实报告行程轨迹等情况,干扰误导排查工作,将会被采取先行赋码等相关管理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刑法》第330条规定:疫情期间如果不如实申报,因此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有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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