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8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金花街道
和安直12号、荔湾路70号、康王北路966号荔康大厦C栋。
二、南源街道
悦康街22号、东风西路和平南新街2号、2号之一。
三、逢源街道
恩洲大巷187号、宝德一街2号、逢源路147号、龙津中路516号。
四、彩虹街道
中山八路8号。
五、石围塘街道
洞企石路小涡新村41号5楼、芳村大道西623号魔方公寓、芳村大道中564号7楼、凯粤湾B7栋31楼。
六、茶滘街道
花园招村二十亩二巷1号。
七、白鹤洞街道
锦御一街2号。
八、中南街道
菊树地塘西六巷31号。
九、海龙街道
增滘南约10巷1号、增滘步漖村332号、海北西浦上村四横街2巷7号。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