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通行证办理相关程序:
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各用证单位或使用人据实填写车辆、司乘人员、起讫地、经营者信息后,根据物资类别向所在地发改、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邮政管理等部门提出申请,经发证部门核实信息后,可通过现场发放纸质《通行证》或微信、QQ等方式以PDF电子格式,发送给用证单位或使用人,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交通运输部门证件申请请咨询12328或直接联系我局联系人(田沛奇,电话13596439586(微信同步)QQ:624646849)。
联系电话:
为及时协调解决跨省运输不畅问题,保障跨省车辆顺畅通行,省疫情防控交通管控组设立5部热线电话,分别是:
0431-85097301
0431-85097302
0431-85097303
0431-85097304
0431-85097305
如遇困难与问题,欢迎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