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71号)
2022年4月19日,额尔古纳市在集中隔离场所内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呈阳性人员,该人一直处于闭环管理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后续动态,以官方消息为准,切勿听信谣言,配合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开展相关工作。
二、对海鑫学府3号楼、天骄嘉园7号楼、鸿雁小区实行管控,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
三、全市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网吧影院、景区景点、餐饮娱乐、文化休闲等各类市场经营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错峰、预约、限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非必要不聚集,50人以上有关活动要制定完善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个人或餐饮单位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要提前向所在苏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预防感染、阻断疫情传播上有良好的效果,可有效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经完成全程接种且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要及时接种加强针,加快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
目前我市生产生活基本稳定、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市民放心,感谢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后续情况会及时向广大市民公告。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