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13日4时起,解除黄岛区隐珠街道滨海大道3555号滨海新村109号楼2单元,长江路街道江山路西小区564号楼2单元,灵山卫街道海港路6号天宇花园5号楼1单元,隐珠街道金晖路407号星河城1期A区18号楼1单元高风险区,黄岛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图源: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