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选报的注意事项
1、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符合条件的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
2、普通高中应届考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考生等级考试科目。若合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科目少于3门,则仅能选择合格的科目作为等级考试科目。学籍在外省的普通高中应届考生,选报的科目须已通过所在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或同等性质的考试)或山东省组织的合格考试。
3、其他高中阶段应届考生、社会人员及少年班考生,可自主选择3门等级考试科目,不得多选或少选。
4、考生须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选报的科目。考生选报确认完成后,选报系统提供个人填报信息单,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留存。
5、等级考试科目须由考生本人选报,不得由家长、教师或他人代替。考生应妥善保存本人的系统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科目选报工作结束后,不得更改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