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收费对象:
4月18日,马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明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进入我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除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次密接以及核酸抗原试剂初筛阳性等人员所产生的食宿、医疗及检测等相关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外,其余被隔离人员所需费用自理。
被隔离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食宿、医疗及核酸检测等服务由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统一提供。涉及收费项目包含食宿、医疗、核酸检测以及生活物资等,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或市场定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