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2021年部分机关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高淳区2021年部分机关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南京市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二)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或取消资格: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相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或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一人一岗。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9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于2021年9月6日—9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2021年9月11日16:00前资格初审单位完成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名确认。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并按时上传照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9月15日9: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于2021年9月22日9:00—9月24日17:00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笔试和面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招聘岗位另有技能操作测试要求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测试。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1)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主要测试公共知识与基层工作实务能力。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行程轨迹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轨迹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
面试人选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区将统一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技能操作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数为100分。技能操作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分数为100分。其所占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备案。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聘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调剂到相应岗位开展相关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编外人员待遇由各聘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从起薪之日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请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考务和政策咨询:
高淳区人社局:025—57326028(负责解答招聘考务及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高淳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5733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