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宁海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附轨迹)
2022年4月22日4时42分,宁海县在重点人群核酸采样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该病例长期在外务工,系船员,于4月21日下午包车返回宁海,直接至定点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后即返回宁海县桃源街道时代嘉园小区家中。宁海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工作,并对其居住地等进行临时封控,开展环境采样检测和消杀。目前,该病例已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该病例4月14日以来活动轨迹如下:
4月14日至20日均在船上工作。(4月19日在舟山做过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4月21日13时在浙江舟山金塘锚地码头下船,乘坐包车返程。14时51分在宁波镇海蛟川街道高速路口、15时55分在象山客运中心附近的城乡公交车站,先后放下同车随行人员。16时40分经大佳何镇自象山进入宁海。17时18分到达宁海老布厂综合服务点做核酸检测。17时57分由其妻子自驾接回家,18时09分到家后未外出。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就近检测点接受核酸检测;配合做好流调和健康管理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外出,主动加强个人防护,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