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的通告(第64号)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11月25日22时起,将塘下镇里北垟村里新路7号划分为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国家和省市有关高风险区防控的相关要求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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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