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持对象:
在符合(1)的前提下,同时具备(2)、(3)、(4)任意条件的各类社会物业。
(1)工商税务注册在普陀区,并对在普陀区内物业中注册的中小企业给予租金减免的楼宇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社会物业;
(2)已与区投促办签订“租税联动协议”的各类社会物业;
(3)目前尚未与区投促办签订“租税联动协议”,后续有意向与区投促办签订“租税联动协议”的各类社会物业;
(4)疫情期间积极参与区域防疫、捐助物资、组织志愿者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商务楼宇(园区)物业。
2、政策依据:
《普陀区商务楼宇(园区)租税联动补贴办法》。
3、扶持内容:
满足上述条件的社会物业,符合政策依据条件的,经相关部门综合评估,可补签“租税联动协议”,从优从先受理“租税联动”兑现申请,尽快拨付“租税联动”政策兑现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