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霍邱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的通告
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报备制度,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制定严密的复工复产疫情防 控方案,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自查符合复工复 产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提出申请并附防控方案、员工台账、承诺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属地乡镇(开发区)政府(管委)审核后,以电子通讯渠道向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报备;规模以下工业 企业和工业建设项目由属地乡镇(开发区)政府(管委)按程序批准。
全县静态管理区域所在的乡镇除外。复工复产工业企业要全面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安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