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员信息登记表
序号 | 姓 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联系方式 | 所属单位 | 人群 类型 | 备注 |
注:本表中人员类型按附件1中重点人员序号填写。
一、检测范围
27类重点人员。
二、检测时间
2022年4月29日—4月30日(具体采样时间由重点人员所在单位提前与所在县区疫情防控部门约定)。
三、检测地点
重点人员所在单位与所在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前商定,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重点人员到商定的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检测费用
免费。
五、注意事项
(一)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被赋黄码。
(二)重点人员核酸检测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检测时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重点人员登记表》。
(三)近日进行过核酸检测的人员,采样时间应与上次间隔24小时以上。
(四)近期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应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时间间隔48小时以上。
(五)采样期间要服从现场人员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