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继续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决定继续强化荔湾区社会面疫情防控,通告如下:
11月9日发布的《荔湾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中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在荔湾区全域继续实施至11月16日24时。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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