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云昆明消费券第四期使用时间
1、住宿餐饮券、加油券、其他通用券有效期10天,使用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日12时起至5月10日24时止。
2、中石油专用券有效期20天,使用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日12时起至5月20日24时止。
二、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鼓励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住宿餐饮券、加油券和其他通用券不叠加使用;其他通用券不能用于住宿、餐饮及加油。
2.中石油专用券只可在云闪付APP领取,核销渠道需通过“中石油好客e站”APP进行使用。
3.消费券不可储值,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参与商家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消费券领取后变相用于储值,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若发现商家故意违反本条规则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市级商务部门有权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严禁违规核券。
5.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