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通告
(第10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现就部分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县所有个体诊所、线下培训机构、足浴、美容、桑拿、洗浴、养生会所、电影院、网吧、游戏游艺厅、电竞宾馆、酒吧、KTV、旅游景点、室内游泳馆、健身房等经营场所可有序恢复营业。
二、拟复业场所要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复业申请,由行业主管部门现场验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复业。
三、复业场所必须严格实行“预约、限流、错峰”等各项防控措施;必须申领、张贴本场所安康码核验码,对顾客实行“二码联查”,做到“不漏一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并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发现赋黄码和行程卡带星等异常情况,一律不准入内,并立即上报属地镇(园区)疫防办。
四、各经营场所如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予以临时关闭,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对未实行“二码联查”或接待赋黄码等人员的场所,广大居民可通过拨打110或县疫防办电话(0551-82561914、82561934)反映,经核查属实的,将给予一定的信息费奖励。
庐江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