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10日16时起,将市北区湖岛街道瑞昌路201号滨海1号小区3号楼1单元,台东街道东兴市场14号,浮山新区街道同安路718号曙光山色小区16号楼1单元,合肥路街道劲松一路288号海和嘉苑小区7号楼;胶州市胶西街道茔子村243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图源: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