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款内容
支持工业经济稳定发展。
二、支持对象
在金山区范围内新增产业用地优质项目以及积极盘活存量的各类优质开发主体。
三、支持方式
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增用地优质项目,优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企业自主开发或联合开发50亩以上的存量土地,导入优质项目并完成亩均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含项目投资)的企业可认定园区平台公司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操作流程
1.告知。各镇、园区告知涉及范围内的企业。告知内容应包括:适用范围、办理程序、受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受理时间,申请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等。
2.受理。各镇、园区应以便捷高效为原则,设立受理通道,申请人需提供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3.审核。各镇、园区对相关企业申请进行初审,后续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五、主管部门
金山区投资促进办负责操作和解释。
咨询电话:陈洁清 联系电话:13564648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