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时间段和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一、10月2日(含)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二、10月3日(含)以来,有云南省瑞丽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三、10月10日(含)以来,有甘肃省张掖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四、10月14日(含)以来,有甘肃省嘉峪关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五、10月15日(含)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六、10月16日(含)以来,有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健康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市外来渝返渝人员建议及时、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
二、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