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业务办理的公告

热点资讯2022-10-28 15:57:13智慧百科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业务办理的公告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业务有关事宜的公告

  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 为切实做好市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业务办理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倡导非必要不进入大厅办理业务,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行业业务专网或下载“冀时办”APP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途径和业务咨询详见“沧州政务服务”公众号)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可将材料邮寄至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邮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收件人:综合受理窗口,电话:0317-2178261,邮编:061000,邮寄时请注明申报事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非必要不进厅,推行网上办理,土地交易项目实行网拍,咨询电话:2175672。

  二、进厅办理业务的人员,要提前预约,积极配合大厅工作人员检查核验工作,主动扫描大厅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做好体温测量和身份信息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可进入。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分散等候、隔座就座、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对进入大厅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无故在大厅内逗留者,一律劝离。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不打烊”预约和业务办理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与疫情相关紧急事项或省市重点项目,将开辟绿色通道予以办理。

  请大家谅解支持,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入驻部门工作人员竭诚为您服务。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10月28日

本文标签: 沧州市  政务  业务  大厅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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