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发展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学位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大连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其他政策不变。
■ 高层次人才在大连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至5倍,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其他政策不变。
其中:
尖端人才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5倍,领军人才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高端人才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青年才俊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反馈意见途径
公众可在2022年6月5日之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处。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邮箱编码:116001)
请在信封上注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发展政策意见”字样,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gjjgedaich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