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现烟花爆竹产业违规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和“12350”,核查属实,可给予1000元至30万元奖励。
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可知
可燃放区域:自建宁大桥起沿南环路、东环路(包括枫溪街道办事处、董家塅街道办事处辖区)、东环北路、S211、沪昆高速、石峰区株洲市界、天元区湘芸路、炎帝大道、建宁大桥合围形成的区域。以上以道路(含铁路)为边界的,均外延500米。
可燃放时间:在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提醒:
市民不要大量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切忌长时间在家储存,避免发生危险。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在宽敞、安全的室外场地燃放,在上风方向燃放和观赏;不要靠近柴草垛,不要向人群、输油管、下水道、垃圾桶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儿童应在大人的看护下燃放,不要让儿童燃放危险性较高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