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大邑县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这意味着2023年过年大邑县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规定如下:
大邑县实际管辖区域(晋原街道、青霞街道、沙渠街道、安仁镇、王泗镇、新场镇、悦来镇、鹤鸣镇、出江镇花水湾镇、西岭镇)为全面禁止燃放区,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对在大邑县实际管辖区域内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2022年2月1日起实施的《大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大昌县城市建成区域内和成蒲铁路大邑段沿线禁止燃放烟花燥竹的通告》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