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的全称是国家计划委员会,这个机构曾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时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承担着对综合经济规划的职能。不过,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转变,国家计委的功能弱化,在这种背景下,1998年,国家计委正式被撤销。
在国家计委被撤销的过程中,很多属于计委的干部也被分流到各个机构,比如,当时有一个名叫陈同海的国家计委副主任,被分流到中石化集团,担任了中石化副总经理。此后陈同海长期在中石化工作,还晋升为中石化董事长。然而,陈同海却逐渐迷失了自我,犯了错误,受到了审查,今天我们就来说说他的故事。
陈同海出生于1948年,祖籍江苏,出生于山东惠民,出生于一个高级干部家庭。长大后,陈同海考入东北石油学院,进入采油工程专业读书。读大学期间,陈同海追求进步,在1973年正式加入了我党。1976年,陈同海从东北石油学院毕业,那个年代的大学生毕业后包分配,陈同海也被分配到大庆油田工作,成为一名地质员。
在大庆油田工作一段时间后,陈同海被调到浙江,先是在浙江省委机关工作了一段时间,不久后又被调到浙江镇海石油石化总厂,担任了工厂的负责人。在浙江期间,陈同海晋升很快,此后他陆续担任了宁波市副市长、浙江省计经委副主任、宁波市委副书记以及市长等职务,成为一名正厅级干部。
1994年,陈同海被提拔为国家计委副主任,成为新中国的副部级干部,当时的陈同海年仅46岁,这么年轻就官至副部级,可谓是前途无量。陈同海在国家计委工作四年之后,也就是1998年,国务院机构实行改革,国家计委被撤销,陈同海也被调到了中石化,先是担任了中石化副总经理,2003年晋升为中石化总经理,同时还兼任了中石化董事长。
在担任中石化董事长期间,陈同海的私欲逐渐膨胀,沉迷于物欲与享乐,同时,陈同海也开始大肆收受贿赂。值得一提的是,陈同海还创造了一个尴尬的纪录:他单笔受贿金额高达1.6亿元,创造了单笔受贿金额之最。
2007年,陈同海被“双规”,中纪委与监察部也开始对他的个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过调查后发现,陈同海在担任中石化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金额特别巨大。2009年,经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陈同海因受贿罪等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宣判之后,陈同海入狱服刑。
陈同海出生于一个高级干部家庭,他的父亲名叫陈伟达,早年时期,陈伟达主要在上海等地参加学生运动,受进步思想指引加入了我党。入党之后,陈伟达长期活跃在南方,在白色恐怖笼罩的年代秘密宣传我党的革命思想,为我党早期的发展壮大做了很多工作。
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陈伟达都为革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他也在我党的带领下迎来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见证了新中国的诞生。建国后,陈伟达担任了浙江省委副书记、天津市委第一书记等职务,是新中国的正部级干部。晚年的陈伟达主要生活在北京,于1990年因病去世,享年7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