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消息:
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充公告
根据当前汽车消费市场情况,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按照《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新车发票开票截止日期由原来的2022年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11月30日,申请截止日期由原来的2022年7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1月30日,逾期申请不予补贴。其他事项仍按《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延期公告》《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推广车型名单和经销商网点名录的公告》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4月29日
二、补贴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
①卖出车辆: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3000元/辆。
②报废车辆: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10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5000元/辆。
注: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二、补贴期限:
①补贴期限: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②截止日期: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日期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逾期申请不予补贴。
三、申请流程:
1、查询是否属于补贴对象。
在补贴期限内,持有广东号牌的消费者通过微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在首页滚动栏目或“特色专题”中进入“汽车以旧换新”服务,查询是否属于补贴对象范围。
2、卖出或报废本人名下车辆。
①卖出车辆:补贴对象出售本人名下车辆的,须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车管部门完成二手车交易过户手续。
②报废车辆:申请补贴对象须到省内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报废,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机车回收企业名单可在“汽车以旧换新”服务中点击“车辆报废指引”进行查询。
3、获取校验码。
完成转出或报废登记5个工作日后,在“汽车以旧换新”服务中获取校验码,校验码仅限本人使用。
4、购车并进行补贴申请预登记。
在汽车以旧换新服务中点击“汽车经销商及入围车型查询”,查看可申报补贴的汽车经销商及车型。到店购车时,请与汽车经销商确认补贴政策是否在实施,并向汽车经销商出示校验码。
温馨提示:购置新车后,汽车经销商在审核系统上传资料,补贴对象可进入“查询预登记信息”服务,查看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填报,如有错误应及时反馈经销商进行修改。
5、上牌并正式提交补贴申请。
补贴对象在省内车管部门以本人身份完成上牌手续并取得车辆行驶证5个工作日后,进入“申请补贴”服务,填写本人收款银行账户、开户行等信息,上传车辆行驶证、银行卡照片,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补贴申请。
温馨提示: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查询申请审核、补贴发放等状态。15个工作日后未收到补贴资金的,请咨询汽车经销商。如因账户异常无法收款,请联系经销商并提供本人正常账号信息,由系统后台进行更新。
四、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3、新车购车合同、购车增值合同。
4、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5、机动车行驶证。
6、在广东省营业网点开户的银行储蓄卡。
五、注意事项:
1、同一自然人:补贴对象提交的二手车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购车合同、新车发票、车辆行驶证、银行卡均应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2、政策有效期:因车辆转出(报废)、购车、提车需要一定时间,请确保取得新车发票时间在政策有效期内,避免发票时间超过政策截止时间无法享受补贴。
3、材料真实性:补贴对象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一旦发现将立即取消其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4、账户正常使用:请确保银行账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便于补贴资金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