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举报疫情防控线索的通告
当前正值全市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举报来自封控区人员未按市防疫规定落实管控的,经查证属实后,给予首位举报人5000元的奖励。
二、对举报辖区居民未按市防疫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经查证属实后,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的奖励。
三、对举报未按市防疫规定无故外出、滞留聚集的,经查证属实后,给予首位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四、对举报经营场所未按市防疫规定违规营业的,经查证属实后,给予首位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五、对举报利用各类疫情防控工作证件从事非防疫工作的,经查证属实后,给予首位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即日起(2022年5月7日)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不按规定外出、集聚的人员,及不按规定违规营业的场所负责人,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举报反映的线索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恶意举报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举报内容查证核实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10—86333110;0510—86180898
南闸街道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