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第45号)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科学精准、分级分类、风险可控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区部分区域管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新市街、龙归街全域解除管控措施,调整为常态化管理。
二、鹤龙街黄边北路150号B1,黄边北路150号B1北裙楼及塔楼、152号裙楼及塔楼、B5北塔楼及裙楼区域,管控措施调整为防范区。
三、人和镇第15号网格(矮岗村)、23号网格(岗尾村)、25号网格(新联村)、35号网格(东华西成工业区)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
四、人和镇高增村全域,第7号网格(东华村)的封控区(达贤街90号、92号、94号、96号、297号、303号、305号,大田东九巷10号,上华北八巷5号、7号、9号,十巷5号、7号、9号,七巷2号,六巷1号、3号),第4网格(人和村)的封控区(三南街1号、2号、3号、4号、5号、6号、8号、9号、9号之1号、10号合围,华榕北街十一巷4号、6号,华榕北街53号、55号,华榕东二街横三巷5号、7号、9号、11号、17号,华榕东三街二巷7号、9号)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五、我区因疫情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继续按照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