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砚山县政策
一、进砚山县政策
(一)省外、州外来(返)砚人员
所有省外、州外来(返)砚人员抵砚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通行,入砚后24小时内主动完成1次核酸检测(在各防疫卡点完成采样)。
(二)云南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异常、重点涉疫地区来(返)砚人员。
1.云南健康码红码、通信行程卡黄卡,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上海市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第1、2、3、4、7、10、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云南健康码红码人员为次密切接触者的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管理。
2.云南健康码黄码、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第1、2、3、4、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3.通信行程卡带*号、14天内有吉林省等有较高外溢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2、3、4、5、6天分别进行1次抗原自测)。
4.14天内除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以外的省份旅居史、省内州外边境县(市)旅居史、省内州外有疫情报告的县(市、区)旅居史人员。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去密闭场所,如:KTV、歌舞厅、酒吧、茶室等和人员聚集场所活动,并于第1、3、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
5.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人员。个人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要在24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按短信提示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州内县外来(返)砚人员
州内、县外14天内无省外、州外旅居史人员抵砚时,须出示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卡和测量体温,均无异常方可通行。
二、离砚山县政策
积极配合乡(镇)、网格单位工作人员完成在外人员信息排查登记,及时劝导涉疫地区人员暂缓返砚。本县辖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前往重点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近14天内有疫情报告的县(市),确需离砚人员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砚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行程轨迹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职工健康管理,非必要不离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