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急诊科(120救治组)医师
(1)2014年12月底前毕业的国办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接本);
(2)临床医学专业;
(3)具有两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4)有三甲医院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类别为临床;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救护车司机
(1)男性,身体健康;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有B2本及以上驾驶证
(4)具有5年及以上B2本驾龄;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体检中心外出体检司机
(1)具有A1本驾驶证;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材料
报名者须携带个人简历及以下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医师岗位须提供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司机岗位需要提供高中毕业证和驾驶证;
(3)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4)个人简历中涉及的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奖励证书、论著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均须提供。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6日--1月13日(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办公)
(二)报名地点
河北省人民医院人事处(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48号河北省人民医院门诊五楼)
联系方式:0311-85988867、85988314、85988952
报考医师岗位人员,医院要进行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进行专业测试,择优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