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第50号)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科学精准、分级分类、风险可控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区部分区域管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人和镇全域解除管控,调整为常态化管理。
二、鹤龙街部分封控区(鹤南路26号、28号、30号、32号、34号,鹤南中路五巷6号,鹤南中路六巷5号、6号、8号,鹤南中路七巷5号、6号、7号、8号)和部分管控区(鹤南中路以南至鹤边公园围墙,鹤南中路以东至鹤南中路一巷)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
三、鹤龙街封控区鹤边牌坊德兴街23号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四、我区因疫情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继续按照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