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6日起,桃江县在辖区内划定疫情高风险区如下:
1.桃花江镇打石湾社区安置小区7栋5单元和14栋2单元;
2.桃花江镇打石湾社区溜湘坝组和高坪组。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管理,期间“足不出户、服务上门”。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桃江县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广大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近期到过上述高风险区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乡镇或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桃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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