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解除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规定,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1日0时起,以下区域解除高风险区:
1.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港湾街2号泓杉酒店公寓;
2.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发国大酒店;
3.瓦房店市文兰街道金地河畔25号楼4单元;
4.瓦房店市文兰街道南共济街三段30-2号楼1单元;
5.瓦房店市铁东街道岭上街11号楼。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