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同意,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5月17日至5月20日,广安经开区管辖区内所有人员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请广大群众按照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安排,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在进行核酸检测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二、广大群众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城区各镇(街道)所有居民小区、楼栋单元实行临时管控,严格执行进出小区登记、查验人员出入通行证和核酸检测凭证的规定。每户每天原则上安排1人外出采购1次,外出时间不超过1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三、暂停场镇赶集,农村地区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走亲访友,不聚集、不聚餐。
四、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在主要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检查服务点,对入返村人员实行“凡进必查”,切实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五、区内所有社会车辆(含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共享单车等)非必要不出行,交通卡口除生产生活、防疫医疗、抢险救灾、寄递物流、执行公务等车辆外,一律劝返;对确需入经开区车辆,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一律凭车辆通行证通行。前锋区、广安区、华蓥市与广安经开区互认各自指挥部制发的通行证,但出入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测温、亮码、查行程卡、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市场监管一线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现场流调人员、协查人员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要按照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所发通知要求,到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核酸检测采样点,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七、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水电气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工业企业,以及保障居民基本需要、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持通行证和核酸检测凭证按既定路线通行。
八、本通告自5月16日12:00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通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广安经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