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已纳入积分管理的本市新市民享有以下权利:
1.近5年内,在本市内无偿献血每满200毫升或献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积5分,最高可计60分。
2.近5年内,在本市内参加志愿者或新市民办组织的社会活动每满5小时积1分,最高可计60分:
3.近5年内,无偿献血行为发生在本市的无偿献血者并在本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积10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80分。可累积计分。
注:
1)成为中华骨髓库志愿者以成功上送中华骨髓库总库入库为准。
2)佛山市中心血站只负责出具无偿献血证明,有关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部门。